「中華民國114年全國運動會」媒體證申請作業

一、本賽會媒體證申請作業,說明如下:

(一)媒體證發放對象如下:

1、平面媒體(報紙、雜誌等)。

2、電子媒體(含電視、廣播電台等)。

3、網路媒體(具合法登記之網路新聞平台)。

4、各縣市政府及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所組成之採訪團。

(二)平面、電子及網路媒體之申請流程:

1、請各媒體單位統一以「服務單位」報名,並至線上表 單填寫資料:https://forms.gle /PekRfm9q1hTTugsb9。

2、每單位最多報名6位(含文字及攝影記者)。

(三)各縣市及全國單項協會採訪團之申請流程:

1、請各縣市政府(全國單項協會)請填具「委任授權書」並加蓋單位印信後,以電子郵件寄送至: rightwaymimi@gmail.com,每單位最多報名6位人 員。

2、委任授權書下載連結:https://docs.google.com /document/d/14qw52CeOSHFtgpiEmqZFTW7PvWLPZLq8 /edit? usp=sharing&ouid=101400571332293222771&rtpof=tr ue&sd=true。

(四)申請期限及領取方式:

1、第一階段: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申請,經本籌 備處審核後,將統一郵寄媒體證件。

2、第二階段:114年10月1日至10月9日開放申請,經審核 後,請於114年10月15日(星期三)後親至大會媒體中心 領取(雲林縣立田徑場,地址:雲林縣虎尾鎮廉使里 永興路130號)。

3、自114年10月9日(星期四)申請截止日後,本籌備處將 不再受理正式媒體證之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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